五常市禁止野外焚烧秸秆工作领导小组致全市农民兄弟的一封信
全市广大农民兄弟们: 又是一年一度秋收季节,长期以来您们辛勤耕耘在农业生产一线,为全市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在此特向您们表示亲切的问候,并致以崇高的敬意!同时,为保护好五常的绿水青山,保护好我们共同生存的大气环境,减少对我们世世代代赖以生存环境的污染,打赢蓝天保卫战,现将秸秆禁烧工作的有关事宜告知广大农民兄弟们。 一、秸秆禁烧区域和时间。 按照黑龙江省和哈尔滨市的通知要求,五常市所有乡镇均为秸秆禁烧区域,要求禁烧期全时段、全范围露天秸秆“零焚烧”,室外不能“着一把火、冒一处烟”。秸秆禁烧期:春季3月10日-5月15日 秋季9月15日-12月10日 二、露天焚烧秸秆的危害。 一是污染空气环境。焚烧秸秆导致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的浓度比平时高出3倍以上,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二是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焚烧秸秆会形成浓烟,降低空气能见度,对道路交通和航空安全构成威胁。三是容易引发火灾。焚烧秸秆容易引发房屋、农作物、山林火灾,造成人畜伤亡。四是破坏土壤结构。焚烧秸秆使地面温度急剧升高,直接烧死、烫死土壤中的有益微生物,造成农田质量下降,影响下一季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 三、违反焚烧秸秆将会受到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责令改正,并可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恶意纵火不听劝阻的依法严查重处,对暴力抗法或焚烧情节严重的,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农民兄弟们要共同劝导抱有侥幸心理的人,共同抵制和杜绝随意放火烧荒。 农民兄弟们:开展秸秆禁烧是利国利民利己的大好事,做好秸秆禁烧工作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希望广大农民兄弟们积极行动起来,顾全大局,从我做起,克服一切困难,共同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最后,祝广大农民兄弟们安居乐业,农事顺意,阖家幸福!
五常市禁止野外焚烧秸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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