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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哈市今冬供热费:居民热价每平米降2.03元 非居民热价降4.19元(五常正在考虑中) [打印本页]

作者: 非常稻    时间: 2015-10-15 15:23
标题: 哈市今冬供热费:居民热价每平米降2.03元 非居民热价降4.19元(五常正在考虑中)
生活报10月15日讯 经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发改委于9月16日举行了调整城市居民供热价格听证会。依据听证会的总体意见,市政府决定对哈市市区(不含双城区,双城区可根据本地区煤炭价格和综合成本变动情况参照执行)供热价格进行调整:  (一)凡以煤炭为燃料、采用锅炉供热和热网供热的用户,其供热价格按使用面积计算,居民供热价格由现行的40.35元/平方米下调至38.32元/平方米;非居民供热价格由现行的47.49元/平方米下调至43.30元/平方米。对过去各供热期拖欠的热费仍按原标准执行。
  (二)此次调整供热价格依据的煤炭价格457.76元/吨(热值为5000大卡,含税、含运费),作为下次实施煤热价格联动的基准煤价。
  (三)以电、气、油等为燃料供热的用户,其供热价格可由供热企业与用户协商确定。
  (四)对供热保障对象,仍按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13至2014年度供热保障对象网上认定和热保补贴审核发放工作的通知》(哈住房发〔2013〕30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调整后的居民和非居民供热价格自本年度供热期(2015年10月20日至2016年4月20日)起执行。已按原标准收取热费的,要将多收取部分退还给用户。
  听证会采纳6条意见不采纳2条意见
  采纳“据实调整居民热价是必要的”的意见。
  一是当前哈市供热煤炭价格为457.76元/吨,按照煤热价格联动规定,应该下调居民热价。
  二是当前其他供热成本变化较大,尤其是人工、水电、固定资产折旧等均有大幅上涨,热价调整应兼顾这一实际情况。
  采纳“今后调整居民供热价格,都应做到公开、透明,并坚持常态化”的意见。
  为确保今后供热价格调整的公开性、透明性、及时性、合法性,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据哈市即将出台的《哈尔滨市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定期成本监审办法》,对供热成本进行常态化定期跟踪,做到一年一监审、一年一公布,并同步公布煤炭价格变化情况,在充分保障社会知情权和监督权的同时,实现供热价格的适时、透明、合规调整。
  采纳“防止热价降低后在供热质量和服务水平等方面‘抽条’‘打折扣’”的意见。
  此次下调居民供热价格为哈市首次,少数供热企业可能因收入减少在供热质量上“抽条”,致使供热温度出现“折扣”。同时,也可能在供热服务水平上出现问题。因此,有必要加强对供热企业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全市供热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特别是要在供热质量和服务保障方面切实维护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
  采纳“供热企业要加强管理、降低供热成本”的意见。
  鉴于调整居民热价是依据煤炭价格下降幅度和供热成本核定,因此,企业内部挖潜、节能降耗,有利于提升自身经济效益、降低自身供热成本,促使哈市供热社会平均成本下降,从而拉动居民热价降低,使广大市民受益。
  采纳“对低收入群体给予优惠政策”的意见。
  维护弱势群体利益,是政府的份内职责,是一项长期持久的惠民工程,此次下调居民供热价格,应继续对供热保障对象施行用热补贴。
  采纳“今后在供热成本的核定中应考虑环保成本”的意见。
  供热企业用于环保设施的投入,最终目的是保护居住环境与群众健康,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是供热成本的合理构成部分,在下次成本监审时,对于按照相关环保法律、法规新增的污染物治理及排放成本,将根据成本监审规定予以核定。
  暂不采纳“热价下调幅度还应更大一些;全面实行用热计量收费政策;降低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的意见。
  关于“热价下调幅度还应更大一些”。此次居民热价下调的幅度,是严格依据煤炭价格并兼顾其他成本合理变化因素核定的,切实维护广大市民和供热企业双方合法权益。
  关于“全面实行用热计量收费政策”。受热传导等因素影响,目前一些居住建筑无法满足热计量技术要求,尚不具备全面实行用热计量收费的条件,对此,正在积极开展这方面的试点工作。
  关于“降低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反映的是供热总成本中的固定成本,约占供热总成本的40%左右,无论热用户停热与否,供热企业都实际发生了这部分成本支出,同时,由于热具有传导性,即使热用户停热,也存在一定的热能损耗。
  不采纳“不应下调居民热价标准”的意见。
  按照相关规定、结合哈市实际,无论从煤炭价格下降幅度、还是从供热成本变化情况看,目前,都应下调居民供热价格,从而更好地反映市场供求和生产经营成本变化,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和供热企业的合法权益。

转自:http://heilongjiang.dbw.cn/system/2015/10/15/056877700.shtml

作者: 五常论坛    时间: 2015-10-15 15:30
我们会第一时间公布最新官方决定,请静待!


作者: 走近你    时间: 2015-10-15 15:37
参考哈尔滨市就行了。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5-10-15 20:59
小县城的收入能和省会城市比吗?小县城的价格倒是直追省会城市的价格,民生艰难啊。。。
作者: 国超    时间: 2015-10-15 21:43
静待!我们网站的小伙伴们词太高了。

满足了民众的意愿和官方的努力,现实!
作者: 五常思    时间: 2015-10-16 08:05
静待着!不降恐怕今年的取暖费收不上去啊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5-10-16 08:18
哈尔滨市按照使用面积收费  五常市按建筑面积收费  即使没有取暖的冷阳台和外墙皮也要收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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