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个问题:关于民主推荐 一、什么是民主推荐?如何进行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是指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根据配备领导班子和选拔任用干部的需要,按照规定的条件、范围、程序和要求,组织有关方面人员参加的推荐领导干部人选的活动。民主推荐是干部工作走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是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必经程序和基础环节。 民主推荐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会议投票推荐,一种是个别谈话推荐。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按照定向推荐和非走向推荐分别进行。定向推荐,是指针对具体的职位推荐人选。定向推荐又分为全额定向推荐和个别定向推荐。全额定向推荐,是指对应领导班子的职务设置,推荐整个班子组成人选。个别定向推荐,是指个别提拔任职时,按照拟任的职位进行推荐。非定向推荐,是指只提出任职级别要求,但不明确具体拟任职务的推荐。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两种形式各有特点,会议投票推荐的特点是参与面广、信息量大、顾虑少,但水分多;个别谈话推荐的特点是反映情况准确、便于分析、但效率低、成本高。两种形式同时使用,综合分析,互为补充、互为印证,有利于客观准确地了解十部,防止考察工作失真失实,导致用人失察失误。 民主推荐应当采取以下程序: (1)召开推荐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干部名册,提出有关要求; (2)填写推荐票,进行个别谈话; (3)对不同职务层次人员的推荐票分别统计,综合分析; (4)向上级党委汇报推荐情况。领导班子换届时,民主推荐工作由上级党委组织部门主持,按照规定的范围、程序进行。 二、什么是组织推荐? 组织推荐,是指根据工作需要和配备领导班子的需要,由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直接提名考察对象的一种推荐领导干部人选的方法。一般情况下,组织推荐考察对象,必须是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个别特殊需要的领导成员人选,必须经过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集体研究确定。
三、如何理解和把握个人推荐? 个人推荐,是指领导干部或其他人员以个人名义,以署名材料的形式,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的一种方法。 个人推荐领导干部人选,要认真履行推荐干部的责任。 一是必须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德才兼备标准和《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推荐干部。 二是必须负责地写出书面推荐材料并署名。推荐材料要客观公正,全面介绍被推荐人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提出推荐理由和使用建议,并申明与被推荐人的关系。不能采取口头推荐的办法。 三是必须向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推荐,不能向领导干部个人推荐或私下打招呼。四是要正确行使这种权利,不能利用推荐干部的权利干扰或影响党组织公正用人。组织(人事)部门要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个人推荐的人选认真进行审核,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民主推荐。未经民主推荐,或虽经民主推荐,但个人所推荐的人选不是所在单位多数群众拥护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四、如何运用好民主推荐的结果,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 确定考察对象时,应当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具体工作中要把握好三点: 一是得票数多者,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二是得票少者,一般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三是得票相近者,需参考平时掌握的其他情况及领导班子的结构需要等因素,综合考虑后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防止简单地以得票多少划线取人,要把握以下三点: 一是对于各方面条件都很好,但由于客观原因使群众不够了解、不够熟悉的人选,如果班子结构配备确实需要,即使民主推荐得票数不是最高的,也可以作为考察对象。 二是对于那些不踏踏实实工作,却热衷于拉关系、跑门子、拉拉扯扯的人,即使民主推荐得票数较多,也不能作为考察对象。 三是要为敢于坚持原则的干部主持公道。 五、什么是后备干部?如何理解“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一般应当从后备干部中选拔”?
《干部任用条例》第九条规定: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一般应当从后备干部中选拔。 后备干部,是指各级党委从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出发,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有关选拔标准、条件资格微量比例和选拔程序,选拔出德才素质好、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的优秀分子,为上一级领导班子补充干部而准备的后备人选。后备干部一般应具备提拔为上一级领导干部的条件,或者经过有针对性的重点培养后可达到提拔条件。后备干部按照职位划分,可分为领导班子正职后备。副职后备;按照干部条件划分,可分为近期可提拔使用的、中长期培养的。各级各类后备干部队伍应当以年轻干部为主体,近期可提拔使用的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一。 《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一般应当从后备干部中选拔”,这是基于对后备干部工作同领导班子建设关系的正确认识,按照“备用结合”的原则所作出的规定。其主要涵义是,在相应的后备干部中有合适人选的情况下,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当从后备干部中选拔。 第一,后备干部一般都是综合素质好、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的优秀干部。进入后备干部名单的,都是在民主推荐和考察了解的基础上,经党委(党组)集体研究,按照管现职干部与管后备干部相统一的原则,经上级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考察认定的。后备干部一般都是同级、同类别干部中的优秀分子,共同特点是思想政治素质较好、科学文化水平较高、组织领导能力较强、政绩较为突出、群众认可程度较高,具备了规定的担任党政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 第二,后备干部一般要经过组织上的重点培养。后备干部选定后,一般要确定培养方向、制定培养计划、落实培养措施。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后备干部的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有的被送到党校、行政学院和高等院校学习深造,其中包括送到国外、境外培训;有的被派到基层特别是条件比较艰苦、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的地方挂职锻炼,或者选调到上级党政机关挂职;有的进行易地交流或岗位轮换,等等。通过上述培养措施,有意识市计划地给后备干部创造条件和机会,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组织领导能力。 第三,注意从后备干部中选拔领导干部,有利于干部统一调配使用,合理配置领导人才资源。各级党委可根据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打破地方、部门的限制,从后备干部大名单中广泛挑选人才,促进部门之间、地方之间、部门与地方之间的干部交流,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 《干部任用条例》作出这样的规定,给后备干部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一要严格把好后备干部的“入口关”,坚持标准和条件,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深化后备干部制度改革,选拔最优秀的干部进入后备干部队伍。 二要搞好领导班子需求预测,做到“因需选人”,特别要注意选拔熟悉宏观经济管理沙、外经外贸、法律、科技等方面工作的紧缺人才,进一步优化后备干部队伍的结构。 三要进一步做好后备干部的培养教育工作。围绕理论培训、实践锻炼和管理监督三个基本环节,改进方法,加大力度,突出重点,提高质量。 四要实行动态管理,相形见绌的要及时调整出后备干部队伍,表现优秀的应及时补充进来,使后备干部队伍始终保持优良的素质、充足的数量、合理的结构,以满足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
第三个问题:关于干部考察 一、什么是干部考察? 干部考察是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全面了解和公正评价,为干部的选拔、任用等提供依据的一项重要工作,是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履行的程序和关键性环节之一。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必须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进行干部考察必须遵循考察程序,确定考察范围,采取一定的考察方法。考察结束后,要形成考察材料。 二、 挑选考察人员应当从哪几方面把关? 挑选考察人员,应当从三个方面把好关: 一是素质审核。考察人员要具备较高的素质,注意从政治素质、能力素质、业务素质、知识素质四个方面进行审核。 二是资历审核。考察人员要具备相应的资历。考察组负责人应具备一定的领导工作经历并熟悉干部工作。 三是考察组人员结构要合理。抽调人员参加考察工作,要注意与考察任务的要求相适应,并注意人员结构的合理组合,一般不要抽调那些与考察对象业务工作相差较大的部门的干部。 考察组组建后,要对考察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学习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做好考察动员工作;学习《干部任用条例》,明确考察工作的职责、任务和有关要求;收集资料,做好考察的准备工作;严明有关纪律,教育要求考察人员注意保密,等等。 三、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包括哪些内容? 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是增强组织(人事)部门和考察人员责任意识,提高考察工作质量的重要保证。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抓紧建立、实行这项制度。从一些地方和部门的实践看,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要明确各方面的职责。派出考察组的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考察组及其成员,考察对象所在的单位,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等有关部门,谈话对象和考察对象等,都对考察工作的真实性负有一定的职责。 第二,要赋予考察组及其成员相应的职权。一般情况下,考察组有权知道考察目的和考察对象的拟任职务方向;有权根据考察工作需要,选择适合考察对象特点的考察方法;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如实提供考察对象的有关情况,并对考察中反映出的有关问题及时查证;有权对考察对象的使用问题提出调整初步方案,并形成规范的考察材料,等等。 第三,要明确责任追究的内容。根据派出考察组的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考察组及其成员、谈话对象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等所负的职责,确定相应的责任内容。 第四,对根据有关规定需追究责任的有关人员,应视情况轻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或者党纪政纪处分。 四、 做好干部考察工作应把握哪些要求? 干部考察工作政策性很强,在实际工作中应注意把握六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要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标准。《干部任用条例》规定了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六条基本条件,在干部考察时必须认真把握和执行。特别是要把能否坚持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最重要、最根本的要求。 二是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不能偏听偏信,以偏概全。对反映干部的重要问题,要认真核实,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再作结论。 三是要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在考察中,既要找考察对象上下左右的同志谈话,也要到考察对象曾经工作过的地方调查了解,还要了解干部的社会生活情况。 四是要客观、公正、全面地评价干部。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不能先入为主,带着框框去评价干部,更不能带着个人感情去评价干部。 五是要严格遵守考察工作纪律。参与考察的人员在工作中不得随意表态,对干部群众反映考察对象的意见和看法,应如实向组织反映,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外透露。干部考察组成员在干部考察工作中涉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六是自觉抵制来自各方面的不正之风的干扰。 五、干部考察的具体程序有哪些? 《干部任用条例》规定了干部考察工作的六项具体程序: (1)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 (2)同考察对象呈报单位或者所在单位的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就考察工作方案沟通情况,征求意见; (3)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 (4)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 (5)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同考察对象呈报单位或者所在单位的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交换意见; (6)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提出领导班子调整的初步方案,向派出考察组的组织(人事)部门汇报,经组织(人事)部门集体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方案,向本级党委(党组)报告。 (一)、考察工作方案有哪些主要内容? 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是做好考察前准备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方案的内容一般包括: 1、考察目的。要根据考察工作需要和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考察的指导思想和考察目的。 2、考察任务。即由组织人事部门在进行干部考察时,所承担的具体考察工作事项。如果考察任务量比较大,需要多个考察组分别完成考察工作任务时,要对考察工作进行明确分工。 3、考察内容。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必须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4、考察方法。主要是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将各种考察方法有机地结合起来,综合运用。 5、考察步骤。就是把考察任务分解成若干阶段,并提出时间安排。要注意质量和效率的统一,既要保证质量,又注意提高效率。 6、有关要求。主要是提出考察工作的纪律,明确考察工作的责任以及其他注意事项。 (二)、如何理解“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 考察预告是指考察干部时,在一定范围和时间内,通过适当的方式,对考察工作有关事项进行预告。一般来说,考察预告要在考察对象所在的单位、地区或者其他范围内,通过社会媒体或内部文告、召开会议等形式,公布考察组组成情况及联络方式、考察对象的简要情况等。考察预告制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成功经验,也是干部考察工作的一项改革成果。 《干部任用条例》把考察预告作为考察工作的一个必经程序,用条文的形式固定下来,使之具有刚性的约束力,有利于为群众特别是知情人反映意见创造条件,有利于群众的参与和加强监督。目前,进行干部考察预告一般有以下内容:
(1)预告内容。包括考察组的驻地、考察时间、联系方式等有关情况,或者考察对象的简要情况等。 (2)预告范围。可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确定。一般要向考察对象所在地区或工作单位预告,也可面向社会进行预告。 (3)预告方式。需要面向社会预告的可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公告,在部门或单位内部预告的,可采取张榜公告、会议或文件公布等办法,还可以通过在一定范围内发放征求意见表时一并进行。
(三)、如何确定考察对象? 《干部任用条例》规定,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民主推荐。 确定考察对象的具体形式有三种: 第一种是在领导班子换届时,由本级党委书记办公会,根据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反馈的民主推荐情况,对考察对象人选进行酝酿,本级党委常委会研究提出考察对象建议名单,经与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沟通后,确定考察对象。 第二种是在个别提拔任职时,由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第三种是党委、政府及其下属部门个别特殊需要的领导成员人选,可以由组织推荐,作为考察对象。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时,要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同时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 (四)、如何把握“考察对象人数一般应当多于拟任职务人数”? 《干部任用条例》规定:“考察对象人数一般应当多于拟任职务人数。”这样规定,有利于扩大用人视野,实现人选与职位的最佳结合。 在具体工作中,要把握好三点:一是合理确定考察对象人数的差额比例。一般情况按空缺职位的1:2确定考察对象人数;在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时,一般按每一职位的1:3掌握。二是对确定为考察对象人选的,要平等对待,一视同仁,全面考察,不能分主次,更不能有意搞陪衬。三是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要认真进行分析比较,综合考虑领导班子建设和具体职位的需要,从中选出最合适的人选。 (五)干部考察的具体方法有哪几种? 考察方法是考察人员全面了解和认识考察对象的方式和手段,是保证考察内容得以具体落实的实现形式。根据《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干部考察工作的具体方法有:(1)个别谈话;(2)发放征求意见表;(3)民主测评;(4)实地考察;(5)查阅资料;(6)专项调查;(7)同考察对象面谈;(8)经济责任审计;(9)听取组织(人事)部门、纪检机关(监察部门)和机关党组织的意见。 (六)、怎样考察了解干部的社会生活情况? 深入了解干部的社会生活情况,是考察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廉洁自律、社会交往、生活作风方面情况的一个重要途径。十五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考察干部要全面深入,既要看工作实绩,也要看品德作风,既要了解在本单位的表现,也要了解在社会生活方面的情况。了解干部的社会生活情况,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干部在“八小时以外”的情况,主要是通过对干部的社会交往、生活作风、家庭关系、兴趣爱好等方面情况的了解,深入考察其道德品质、廉洁状况等。应根据不同情况,以多种方式进行了解。可访谈考察对象身边的工作人员,经常来往的同学、老乡、战友,家属所在单位的干部群众等;还可以到其原工作单位、居住地及其经常活动的场所走访。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进行核实处理。 考察干部的社会生活情况,是一项政策性比较强的工作,必须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来对待。在考察中要注意工作方法,把握政策界限,注意保护干部合法的隐私,避免给干部的工作和生活带来负面影响。 六、什么是民主测评? 民主测评,是指考察干部时,在一定范围内了解干部群众对考察对象评价意见的一种方法。 民主测评一般由考察组主持。一般采取书面测评形式,请参加测评人员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按照具体测评项目和一定分值作出评价,或者直接对考察对象作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或者不称职等次的评价。参加测评人员的范围参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确定。民主测评工作的一般步骤是,制定测评方案,列出评价项目和评价等次,召开会议进行测评,汇总分析测评结果。 七、干部考察的具体内容 (一)、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干部任用条例》第六条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二)、如何做干部提拔时德能勤绩廉的评价 我们在考察评价干部时,经常说这个人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实际上就是对这个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的评价。德能勤绩廉:指评价、考察和任用干部工作上涉及的五个方面。德:思想品行,想干事。能:能力,会干事。勤:工作表现,能干事。绩:业绩(成绩),干成事。廉:廉洁,不出事。具体地讲: 1、德为首、为纲
德,即品德、道德。概括地说,德的内涵是指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品德以及遵纪守法、廉洁奉公、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的情况。德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内涵。不同的阶级有不同的标准,但不论哪个阶级都把“德”作为考核和用人的首要标准。 《决定》在总结党的选人用人历史经验基础上,综合不同层级领导干部德的共同点,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看干部德的重点: 一看是否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对党、国家和人民无限忠诚,时刻把党和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是共产党人的修德之基。领导干部必须忠于党的事业,听党的话,永远跟党走,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始终把维护国家整体利益贯穿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实践中,在国家利益受到损害的时候,敢于挺身而出,旗帜鲜明地开展斗争。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对人民群众有深厚的感情,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看是否确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是领导干部的修德之本。世界观决定着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决定着地位观、利益观,事业观决定着工作观、政绩观。 三看是否真抓实干、敢于负责、锐意进取。领导干部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埋头苦干、不事张扬;坚持原则、敢抓敢管,面对困难、勇挑重担,出现失误、敢于负责;始终保持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以改革创新精神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取得新成效。 四看是否作风正派、清正廉洁、情趣健康。在目前社会环境比较复杂的情况下,这方面显得尤为重要。一个干部能做到办事公道、为政清廉、待人平等、律己严格,自觉抵制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堂堂正正做官、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这样的干部在德的方面才是过硬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