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家研究发现,94%冤案由刑讯逼供导致 “每一起冤案背后,几乎都有着刑讯逼供。”华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吴情树曾于去年12月底在其博客上发布《全国各地冤假错案排行榜》,昨日在接受南都记者电话采访时,他再次提到自己的这个发现。无独有偶,新爆出的湖南欧阳佳被控抢劫案,终也未逃脱这个“冤案定律”。 吴情树的这个排行榜,更准确的说法,其实是一份媒体曝光冤案的非完全记录。因为他所分析的对象,正是过去十余年来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被错误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冤假错案,超过70起,且遍布全国23个省份。“法学界的研究表明,有94%是因刑讯逼供所导致。” 南都记者统计发现,在进入吴情树排行榜的73个冤错案中,超过95%都是命案(比如杀人、奸杀、投毒等)。 吴情树分析说,在这些案件中,几乎所有的代理律师曾做了无罪辩护,大多数检察院也知道证据存疑,但迫于各种压力仍勉强起诉,而部分法院也知道证据不足,事实不清,但由于司法体制中“配合有余、制约不足”,一些法院的法官遂勉强作出“留有余地”的判决,而个别案件则作出了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 至于平反原因,吴情树总结,早些年多是因“亡者归来”,比如佘祥林杀妻案;或是“真凶再现”,比如浙江张氏叔侄奸杀案。“通过申诉,由法院主动再审,在没有证据证明有罪,也没有证据证明无罪的情况下,基于无罪推定而判无罪的,比例还是非常之低。” 冤错案的纠正,2013年无疑是关键的一年。这一年,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相继发文,要求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更曾大声疾呼:“要像防洪水猛兽一样来防范冤假错案,宁可错放,也不可错判。错放一个真正的罪犯,天塌不下来;错判一个无辜的公民,特别是错杀一个人,天就塌下来了。” “疑罪从无”的适用,也使得对冤错案的纠正,已不仅限于之前的命案。今年3月,佛山中院就依法纠正了一宗于1989年宣判的盗窃案。年近六旬的白春荣在历经3次申诉都被驳回之后,最终改判无罪。法院再审认为,原判是在没有直接证据而间接证据不足以形成完整证据链的情况下,仅凭被告人前后不一的供述以及受害人陈述,便推断出白春荣实施了盗窃行为,认定证据不但不充分,且不符合刑事案件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