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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专题辅导材料——市委常委、纪委书记任延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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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3 09:53: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专题辅导材料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统一安排,结合工作分工,今天和大家交流一下反腐倡廉工作。反腐倡廉是一个很大的题目,涉及的面很广,由于时间所限,今天只选择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工作这两个与大家工作息息相关的问题进行探讨。讲这两方面问题的目的,是通过回顾工作,探讨信访问题的成因,查找违纪案件查处中发现的一些倾向性、规律性的问题,进而使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确保有针对性地做好我市的反腐倡廉工作。下面,我讲以下三个方面问题:

一、我市近两年信访举报工作的基本情况及特点

1、信访举报工作的基本情况

20072008两年,我们共受理群众举报245件,其中:哈市纪委交办14件,直接受理信访举报231件。在受理的举报中,按举报方式分,来信134件,来访69件,来电27件,其他举报15件(其中来访的60件都是实名举报)。按被举报人的职级分,科级43人,一般干部107人,其他人员95人(企业22人,农村73人)。按反映问题的性质分,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6件,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42件,贪污贿赂的63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20件,违反财经纪律的31件,失职渎职的34件,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的7件,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3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13件,其它检控类26件。同时,协调解决业务范围以外信访问题61件,从目前的情况看,信访量仍然很大。

2、近两年信访举报表现出的特点

分析20072008两年我们受理的群众举报,大致有以下五个特点:

一是受理的信访举报总量呈现逐年增加趋势。我们受理的信访举报近两年均以13%的幅度递增(2008年比2007年增幅13%以上)。这一方面说明,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监督意识、参与意识不断增强,另一方面也说明,诱发信访矛盾的因素在不断增加,信访工作面临的形势仍然很严峻。

二是举报涉及范围越来越广泛,处理难度明显增大。从近两年群众来访的问题看,内容涉及方方面面,大到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小到要求解决个人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包括政治问题、经济问题、组织人事问题、国有企业改革、政府机构改革、土地批租、工程发包、社会保障等多方面的问题。反映的问题纷繁复杂,有些问题需要通过改革和发展逐步解决,有些问题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多层级、多部门配合才能解决,处理的难度不断加大。

三是署名举报件总量上升。近两年,我们受理署名举报112件,占信访总量的46%。实名举报的共同特点是:反映问题的情绪激烈、要求解决问题的心情迫切,对于受理、调查、处理的整个过程跟踪的紧。因而,实名举报既是对被举报人的监督,也是对纪检监察工作的一种监督。

四是信访举报中反映经济问题的数量一直占较大比重。近两年,信访举报的问题中,47%以上都是经济问题或与经济工作有关的问题,大大高于其它问题的信访举报。这就要求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必须突出加强对经济活动的监管,认真解决经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五是信访对象更加集中。一是以反映领导和党员干部的问题为主。20072008两年,我们受理的245件信访举报中,反映各级领导和党员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150件,占信访总数的60%以上。其中:反映科级干部的43件,占反映领导干部问题信访总数的29%,反映一般干部问题的107件,占反映领导和党员干部问题信访总数的71%(反映领导和党员干部问题的信访件比例基本上是3:7),并且呈现出逐年增高的趋势。二是反映各级领导和党员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主要是反映各级党员干部巧立名目操办敛财的问题。无论是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还是各级部门的领导干部,都不同程度地有反映。三是农村问题,特别是反映村级干部的问题始终居高不下,20072008两年,这方面的问题始终占信访总量的30%左右。反映的问题主要是“三资”管理随意性大、惠农资金政策落实不到位等为政不廉、为政不公方面的问题。

二、近两年我市案件查办的基本情况、特点及成因

1、近两年案件查办的基本情况

20072008两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95件。其中:大要案34件,占35.79%。给予96名党员干部党政纪处分,其中:科级15人、一般干部48人、其他人员33人。在受党政纪处分人员中,受党纪处分的86人,受政纪处分的11人,受党政纪双重处分的1人。在受党纪处分的86人中,党内警告44人、党内严重警告23人、留党察看3人、开除党籍16人。在受行政处分的11人中,行政警告4人、行政记过3人、行政记大过2人、行政降级1人、行政撤职1人。被处分人员当中,受到重处分的21人(党纪处分撤销党内职务以上、行政处分行政降级以上为重处分),占22%,这个比例相对比较高。

这里需要和大家说明的是:近两年,我们在案件查处方面,立案数并不高。横向比与我们规模相近的县市,立案数都比我们高。另一方面,按照上级部门和专家的测算,立案数应占党员总数的千分之三。我市党员大致2万多人,按这个比例测算,我市每年立案数量应在60件以上,而实际上2007年我们立案的总数是45件,2008年立案总数50件,都比理论数值低。其原因就是,在具体执纪过程中,我们基本上按照市委的要求做到了宽严相济,那就是可查可不查的不查;可以通过诫勉谈话、函询等办法解决的信访问题,一律没有派调查组核查;可处可不处的,一律没处,可处可不处的,就是指违纪情节轻微,没有主观故意,问题又可以及时纠正解决的,我们都做到了不立案处理干部。这样做,其目的就是既要解决问题、教育干部,又要保护干部、维护五常的大局稳定。

2、近两年来,我市查办案件的特点

分析近两年案件查办工作的基本情况,我们认为,我市查处的案件有以下五个特点:

一是违纪人员的职级低。从20072008年立案案件看,一般干部、其他人员所占的比例较大,一般干部占立案总数的50%,其他人员占立案总数的34%,一般干部和其他人员总的占立案总数的84%,科级干部只占立案总数的16%

二是案件立案率较高。20072008两年,我们初核了171件违纪案件线索,立案数就达95件,立案率为56%(这就说明,我们批出的信访件不到2件就有1件当中有问题被查实)。

三是违法案件占据一定比例。两年当中,查处的违纪案件中,触犯法律的19件,占立案总数的20%(违法案件包括纪委自办和执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后移送需追究党政纪处分的)。

四是违反财经纪律和贪污贿赂类案件居高不下。近两年,我们查处的违反财经纪律和贪污贿赂类案件共59件,占立案总数的62%。其中,违反财经纪律的36件,占立案总数的38%,贪污贿赂的23件,占立案总数的24%。在查处的违反财经纪律和贪污贿赂类案件中,科级干部10件(我们立案查处的15名科级干部中,2/3是经济方面出现的问题),一般干部案件31件,其他人员案件18件。

五是失职渎职类案件和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类案件所占比例较大。两年来,我们查处这方面问题的案件共27件,占立案总数的28.43%,其中失职渎职类案件19件,占立案总数的20%;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类案件8件,占立案总数的8.43%。在这两类案件中,科级干部的案件5件(就是我们查处的15名科级干部,其中2/3是经济方面的问题,1/3是失职渎职和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案件),一般干部案件9件,其他人员案件13件。

3、违纪案件产生的主要原因

从近两年查办案件情况看,违纪问题发生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五点:

一是私欲膨胀,胆大妄为。分析发生违纪问题的原因看,有些基层党组织放松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监管措施不到位,加之受社会上不良因素影响,个别党员干部私欲膨胀,胆大妄为,贪赃枉法。近几年,就查处党员干部贪污案件13起,开除党籍13人,在社会上起到了较大的震慑作用。如,市民政局陈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用作废的伤残军人证,三年累计套取优抚金3.1万元,被司法机关追究了刑事责任。市工商局沙河子工商所李某因做生意亏本而产生贪念,利用收费之机,采取收费不开票据、重复使用同一编号收费票据、篡改收费票据的方法贪污公款7.73万元,被查实后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是工作没有原则,随心所欲,为所欲为。有的党员干部工作不讲原则,不顾大局,为所欲为。尤其是一些村屯和乡镇中小学校为了支出方便,预算外收入管理混乱,为所欲为。如去年,在对教育“两免一补”资金发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时,发现有的学校收土地承包费不入乡镇统筹办直接坐收坐支,有的学校代收电影费收回扣直接用于不合理支出,有的学校收午餐费给教师提成,有的收补课费给教师发福利,通过专项检查,仅此一项,就立案查处中学学校5起,处分5人,收缴违纪资金42万元。

三是法制观念淡薄,不学法,不懂法,导致不守法。有的党员干部不注意加强自身修养,平时不注重学习,不学法、不懂法,导致对法规知识知之甚少,即使是自己犯了错误,也没有正确认识。如,牛家镇民旗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陈某在与农户签定村机动地承包合同时,约定国家粮补资金归村集体所有。2006年至2008年三年间,陈某先后用白国忠等36名村民担名为村领取粮补款总计7.92万元,直接用于支付修白色路面款及村里的一些支出费用,违反国家的政策。市国土资源局原用地股股长穆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代收价格调节基金、防洪保安费期间,领取代收手续费31,557.04元,穆某从中贪污0.75万元,用于个人生活花掉。

四是心存侥幸,欺上瞒下。个别党员干部在工作上存在侥幸心理,中饱私囊,欺上瞒下,套取集体资金。如红旗乡东城村原村委会主任郑某在任职期间,收取东城村西城屯机动地发包款和开荒地粮补资金16.71万元,为了支出方便,心存侥幸心理,欺上瞒下,未入村里财务帐,直接用于处理村里各项支出,被立案查处。

五是制度不健全,一些人浑水摸鱼。这类问题的发案主要集中在农村。有的村级财务制度不健全,帐目管理不规范,虽然成立了村级理财小组,但往往只是看看报表,无法对帐目真正稽核,不仅给违纪人员有机可乘,还在案发后给调查人员造成不小的调查难度。例如200712日,五常市二河乡某村党支部书记于某、村主任张某、会计乔某在四河村办公室合谋后决定,将村机动地2006年至2008年三年一次性承包费11.54万元的收入票据毁掉,作7.05万元的假收据上报乡农经站入帐,少上报入帐的4.49万元除0.53万元用于村招待费外,剩余的3.96万元三人私分,被立案查处。再如,拉林满族镇东门村党支部书记费某利用职务之便,以国家征用土地为由,强行收回村民22亩旱田地承包权,伪造了一份假承包合同,套取土地租赁费19.07万元,其中,有7.83万元被其据为己有,案发后,赃款全部返还,被移交司法机关。

三、信访举报及案件查办工作中反映出的问题

分析近两年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工作,我们感到,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应引起广大党员干部高度重视:

1、各级领导干部应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真正做到履职尽责

从我们接访的情况看,有些群众来访的问题比较简单,反映的问题也比较集中,处理和解决的难度也并不大,只是由于接待者既没有认真处理解决问题,也没有及时向领导汇报,甚至态度粗横蛮暴,使群众上访的问题长时间没有得到答复,便对受理部门失去信心,到上级机关来访。我们受理的业务外的来访,除涉法、涉诉的,大多是这方面的问题。同时,也有个别信访问题,如果提早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及早介入,及早调查,及早处理,不但问题可以有效化解,还可以保护干部,避免不必要的上访。所以说,责任尽到了,一方的稳定才能保证。

2、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重大问题的处理做到公开、公正、透明

近两年,我们受理的信访举报和查处的违纪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反映的问题是领导干部没有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办事不公开、不透明,致使干部有想法,群众有意见,这就要求我们各级领导干部一方面在处理重大问题时,要严格按程序办事,阳光操作,这样既可避免一些不廉洁问题的发生,也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信访问题的发生。比如,有的地方在处置房产的过程中,既没有评估,也没有公开竞价出售,同时,没有经过必要的会议研究,只是班子中的几个主要领导根据经验判断,确定房屋的价值。在实际运作中,如果按照当时的价格评估,房屋做价只有20万元,而房屋销售实际即使超过了这个价格,也会使一些人产生怀疑,几年之后,作为问题反映上来,我们在核查的过程中,发现处置资产的程序存在问题,但由于时过境迁,市场的价格发生了变化,房屋的结构发生了变化,有关部门已无法对当时的价格进行认定。所以,我们只能按照程序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这方面的问题,如果通过集体研究,按程序操作,既可避免群众上访,也可避免当事人受到纪律处分。另一方面,各级领导干部对职责范围内的事要做到心中有数,才能有效地监督保证基层干部做事公开、透明。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有的地方或部门一些基层单位出现了问题,而上级部门却对这些问题根本不掌握。比如,我们在查办案件中发现某村2000多亩的机动地,2002年对外发包,每亩30元,承包期5年,2007年到期后,没有重新履行程序竞价发包,只是对原合同进行了顺延,承包价格仍是每亩30元,而2007年与2002年相比,农村政策发生了很大变化。2002年,每亩旱田需交农业税15元左右,2007年,不但取消了农业税,每亩地享受各项补贴65元左右,两项合计80多元,即使不考虑粮食价格增高,亩效益增加的因素,2007年发包土地的价格与2002年相比,也应在110元以上。问题发生后,我们进入调查,发现当时镇里的主要领导并不知道此事,而村里在土地发包过程中,履行了村民代表大会的程序,并与承包户签订了合同,此事已难以纠正,致使村集体蒙受损失,群众意见纷纷。这一案件暴露出至少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个别村的村民代表大会被主要领导掌握,形同虚设,并不能代表全体村民的意愿或不能正确地履行职责;二是乡镇对村里的一些重大事项,如土地发包、资产变卖、资源租售了解掌握的不够,监管的不到位,致使在“三资”的管理方面经常出现问题。同时,在一些市直部门也存在类似的问题。因此,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不但要自己做事民主公开,还要承担起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重大事项的责任。

3、进一步建立健全各方面的工作制度,堵塞漏洞

从目前受理信访举报情况看,由于制度不完善、不健全引发的矛盾和问题仍很突出,有些法规制度亟待完善,专项法规制度还要进一步规范。如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制度,虽然有“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但由于监管制度不配套,制约机制不到位,在预算外资金管理及使用上仍然存在很大漏洞,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等问题屡禁不止,这也是目前违反财经纪律类案件多发、易发的主要表现。还有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监督制约机制乏力的问题也应引起重视。从目前情况看,党风廉政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好坏,直接取决于基层党委、政府的重视程度和工作的主动性,一种是不执行,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我行我素。另一种情况是假执行,单纯为了部门、小团体或个人的利益,在执行制度过程中走过场、搞形式,执行无论好坏,都没有一套比较完善的考核机制来予以发现和解决。只有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制度落实,加强跟踪问效,才能堵塞漏洞,保证制度的落实,发挥制度的应有作用。因此,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都要根据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结合业务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党风廉政制度。如,要从围绕防止党员干部权力腐败,完善和建立监督制度、确保领导干部正确使用权力;围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有效杜绝各种不正之风的发生;围绕招商引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制定相关的制度,切实解决基层党员干部作风粗暴、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等问题,从源头上整治经济发展环境;围绕新农村建设,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确保国家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

4、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切实约束党政干部的从政行为

从近两年受理群众举报和查处违纪案件情况看,反映基层党员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问题比较突出。党员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用公款大吃大喝、公车私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等问题屡禁不止,党员干部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尤其是农村党员干部借老人生日、乔迁、盖房、打井、子女升学、当兵等名义巧立名目操办敛财等问题群众反映比较强烈。如今年3月,我们接到群众举报某乡一名村干部以家宴的名义进行操办敛财,在进行现场检查后,仅用一天时间就查清了其全部违纪事实,追究了当事人的纪律责任,同时,在全市公开曝光。去年,我们接到群众反映市直一名副科级领导干部借老人生日之机操办敛财的举报后,进行了现场检查,当时,这名干部百般抵赖,企图逃脱责任,市纪委专门成立了调查组,经过深入走访,细致调查,在证据面前,这名党员干部终于承认了错误,接受了组织处理。近两年来,我们就立案查处党员干部操办敛财案件7起,处分7人,起到了较好的警示和震慑作用。再如,党政机关超标准配车问题,去年通过清理、下发通报,提出了整改意见,但目前,一些乡镇和部门更换小汽车仍然不严格履行申报审批手续,先斩后奏,挂靠企业和个人,变通落户等问题还很突出。所以,各级领导干部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上,要强化表率作用,要求大家做到的,领导首先做到,要求大家禁止的,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严格自律。要强化事前请示和报告制度,如对领导干部在办理本人及子女婚事、出国(境)等事宜上都要事前向所在党委、纪委、纪工委进行书面报告,遵照党委、纪委批复,按规定执行,才能切实防止违纪问题发生。

以上就是我按照市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统一部署,结合纪检监察工作,针对当前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工作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对策谈了一些看法和认识,不当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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