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常信息网(五常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楼主: 王帮办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五常王帮办热线

  [复制链接]

46

主题

256

帖子

4万

积分

五常五星居民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40160
金钱
34010
威望
3906
经验值
1728
魅力
0
精华
2
楼主
发表于 2009-12-12 21: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像云像雾</i>在2009-12-12 19:54:53的发言:</b><br/><font size="6">朋友住的是连脊房,邻居把房子出租给了一个老头,老头不慎引起火灾,救火时把他们房子给拆坏了,屋内因救火发生漏水,天棚已经塌落,他们几家受害者找了事主,事主是一个80多岁的老头子,说没有偿还能力。他们找到了房主,房主说不管,请问王帮办,这个事情应该由谁负责?通过什么途径才能解决问题?现在是寒冬,屋内已经20多个小时没有生火,没有通电。现在;连正常的生活都无法保证,还担心烧坏的房子不生火,自来水一旦冻坏,往下将会没有水吃,谢谢!</font></div><p>&nbsp;&nbsp;&nbsp;&nbsp;&nbsp; 我认为此事老头是事件当事人,责任重大!但是在老头没有赔偿能力的情况下。受害者应当到法院去起诉房主。因为房主出租房屋就有对房屋管理的义务!就有对租房户的监管责任。因为房主是受益人,所以在法理上房主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退一万步说,房主也应该负连带赔偿责任!房主说不管是错误的。于情于理都是说不过去的。房主应该对受害户承担先行赔付的责任。然后房主再和租房户协商解决。</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6

主题

256

帖子

4万

积分

五常五星居民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40160
金钱
34010
威望
3906
经验值
1728
魅力
0
精华
2
沙发
发表于 2010-1-5 06:39:41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客人(113.9.*.*)</i>在2009-12-29 20:20:46的发言:</b><br/><p>你好我是五常市林业局蛤蜊河子林场复转军人待业,退伍回家乡开发旅游业三年,今年咱们电视台采访过两次,在此也表示感谢。自己能力有限想找志同道合的人士共同开发我们家乡旅游事业。开发旅游带动一方经济。期盼王帮办帮忙求贤合作。</p><p>李志强:13945112988&nbsp; QQ:110352971</p></div><p>&nbsp;&nbsp;&nbsp;&nbsp;&nbsp; 李先生您好!我看过你的专题片,你现在做的已经很好了。和学校搞合作不失为一个好的方向。但是蛤蜊河子搞旅游基本条件一般。自然环境没有特色。就凭现在学生们坐在小道上对着那随处可见的山水花草写真,想把蛤蜊河子搞成旅游景点,大发展。做大做强,我想&nbsp; 您好像不容易!&nbsp;&nbsp; </p><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我想&nbsp;&nbsp;&nbsp; 就凭你的热情和能力,&nbsp;您换个思路,角度。。。。。。会更好!</p><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有兴趣,你加我“希望”为好友吧</p><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五常信息网(五常论坛) ( 黑ICP备06006344号

GMT+8, 2024-5-7 08:40 , Processed in 0.069282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