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市卫生局 市环保局 | 负责规范和简化餐饮、医疗等创业企业的前置审批环节;适当减免创业企业相关费用;支持民营与外资企业进入卫生医疗、环保产业相关领域;规划指导民营社区卫生医疗服务机构建设,并协助将其纳入公共医疗保险范围。 |
13 | 市教育局 | 负责普通中小学校、职业学校的创业教育和培训工作,指导建立创业实训基地,全面开展创业实训。 |
14 | 市民政局 | 负责对社会工作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社会工作者专业化水平;负责培训养老机构管理人员和养老护理人员,进一步规范养老服务工作;负责培训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提高社区工作者队伍素质;市本级民办非企业单位、社团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等工作;负责退役士兵的创业培训工作;负责提供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城乡低保人员人数。 |
15 | 市城管局 | 负责在城市管理方面出台支持创业创新政策,处理好城市管理与活跃经济的关系;落实文明执法的有关规定。 |
16 | 市建设局
市国土资源局 | 依法从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年度用地计划和房产管理等方面支持创业创新;规划指导房地产企业的创立和发展;负责创业孵化基地的建设和创业场地的协调和安排。 |
17 | 市建设局 | 负责简化项目审批程序,支持创业主体进入公用事业、基础设施建设事业等相关领域;规划指导建筑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物流业中的创业企业、民营企业发展;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为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提供二次创业平台。 |
18 | 市农业局 | 负责落实优惠政策,扶持农民、失地农民、返乡农民工创业;充分发挥阳光工程培训基地的作用,开展创业培训;监督指导用工单位落实农民工各项保障措施及优惠政策;实施返乡创业工程,建立返乡农民工创业孵化基地,支持其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开展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服务工作。 |
19 | 市商贸企业管理总公司 | 负责全市创业企业申报登记工作;支持外来人员来五常创业、引导外地企业来五常投资兴业,推进招商引资和中小企业开拓市场工作。 |
20 | 市统计局 | 负责建立非公有制经济统计监测体系,按季度公布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情况,每半年公布民营经济发展情况;构建创业创新工作统计监测体系。 |
21 | 市物价局 | 负责落实国家和省、市取消、降低、减免创业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减少收费项目,清理整顿各种乱收费、价外附加等。 |
22 | 市法制办 | 负责涉及创业创新方面进行修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强制等执法行为进行监督,依法纠正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为,督促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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