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植大地谱新篇
——五常市派驻中心乡镇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侧记 常辉 沙风
胡 锦 涛同志在十七届中 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要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深化改革和创新体制,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做为党的最基层的乡镇纪检监察机关,如何改革和创新工作体制,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认真探讨和研究解决的问题。 五常市按照哈尔滨市纪委的要求,在学习外地经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实际。对乡镇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大胆的实践,实行了分片派驻统一管理,谱写了基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新篇章。 创新机制,整合人力资源,形成合力,有效解决了人员少、水平低、干扰多、阻力大等问题,切实推动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近几年来,五常市针对乡(镇)纪委在工作上存在人单力薄、业务水平低和查办基层案件干扰多、阻力大等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大胆的实践。2003年,在全国率先进行了机制创新,成立了10个“信访举报案件联查中心”,在解决信访举报问题上取得了新突破。但由于体制机制原因,深层次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他们从整合纪检监察人力资源入手,对乡镇纪检监察机关进行了大胆改革,组建了6个派驻中心乡镇纪工委、监察分局,有效弥补了纪检监察组织现行体制不足,整合了人力资源,探索出一条适应纪检监察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新途径。 对乡镇纪委实行分片派驻管理,能够有效解决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人单力薄的问题。过去五常市乡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24人,兼职24人。在这支队伍中,乡镇纪委书记已全部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这些纪委书记又同时分管一些其它工作,从业务工作的角度看,明显感到力量不足。一些基层纪委不会办案、办不好案,有的无案可查,还有的以其他工作忙为借口,不能腾出较多的时间和精力查办案件。成立纪工委、监察分局后,市纪委统一调配、统一使用,形成合力查办案件,较好地解决了人力不足的矛盾。 对乡镇纪委实行分片派驻管理.能够有效解决举报人对本地、本部门党委、纪委查办案件不托底、不信任等问题。他们从几年来接待举报人对查处其举报问题的要求和在办案中体会到,多数举报人普遍对本地、本部门党委、纪委直接查处案件心里不托底、不信任,有顾虑。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基层纪委受体制的束缚,关系网的羁绊以及自身问题等因素的制约,不能很好地把案件查处到位(有的查处到位了,但举报人仍不认可)。另一方面是举报人的心理因素作用。有些上访人,他们不管案子查处的是否到位,只要是本地、本部门纪委查处的,他们都怀疑,认为没有查到位。成立纪工委、监察分局后,打破了区域界限,这样就排除了举报人的怀疑和猜测。 对乡镇纪委实行分片派驻管理,能够有效地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解决监督不到位的问题。党章赋予了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工作职能,但由于过去乡镇纪委在当地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很难进行监督,也根本监督不到位。成立纪工委、监察分局后,由市纪委、监察局直接管理,能够及时有效地对乡镇党政组织开展监督工作,改变了过去监督工作被动的局面,推动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科学定位,协调配合,理顺工作关系。纪工委、监察分局的成立,改变了过去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双重领导”的体制,由市纪委直接领导,但同样担负着市纪委、监察局的全部工作职能,是“小纪委、大职能”,理顺了“三个关系”。 理顺了派驻机构与委局机关各室的工作关系。委局机关各室与派驻机构在组织形式上是平等的,都是在委局领导班子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但在开展工作的方式方法上却有着很大的不同。委局机关各室具体承担上级领导机关和市纪委、监察局工作部署并进行组织实施。各派驻机构接受委局领导的工作安排,在日常工作上,委局 机关各室需派驻机构配合有关事项、提供有关材料等,须经有关领导同意,从而避免了派驻机构受多头布置工作而无所适从的问题,使之更好地履行好派驻机构工作职能。 理顺了派驻机构与驻中心乡镇的工作关系。纪工委、监察分局接受市纪委、市监察局直接领导,向市纪委、监察局请示报告工作。辖区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对本地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纪工委、监察分局按照规定职责予以协调、配合、指导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与辖区乡镇党委政府沟通,派员参加辖区乡镇有关党委、政府会议和其它重要会议。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会议监督、审计监督、信访监督、专项检查和暗访暗察等形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理顺了与乡镇党委的办案工作关系。对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实行分片派驻统一管理后,改变了过去乡镇纪委对乡镇党委监督不了、监督乏力的问题,也使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如驻营城子中心乡纪工委对辖区背荫河镇事业干部续聘进行了全程监督,并派员参加该乡党政班子研究重大事项的会议,有效提高了办事公正度和透明度,增强了当地党委、政府接受监督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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