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
《乡情》
在我55岁的人生里,去过很多的地方,也住过很多的地方;在贵阳住过一年多,在南京住过半年多,在合肥住过,在北京住过,在烟台住了四、五年,还有几个地方,也长期呆过。 然而,当静下来回想,哪里是我记忆最深,最值得留恋的呢?思来想去,比来比去,最让我留恋,最铭刻我心,最牵动我中枢神经的,还是老家——车家屯。 那是个很穷的屯子,地处黑龙江省最南部,五常县山河屯镇东十八里地远的浅山区;西临小石河,北边是河套,东边是山梁;几十户人家毛毛草草的座落在南北狭长的山洼里。 我家的房子在屯中间,是下等破的,站个小凳就能上房檐;房门是木制的,直要散,父亲用捡来的铁丝将其绑住,勉强用着;门与框没有折页,是靠木转开关,一动就嘎吱吱的响。 那时我是少年时期,不体味人生的艰辛,只知和同村的小伙伴们玩耍,钻草垛,滚沙滩,洗河澡,做雪人,打雪仗,溜冰爬犁,打陀螺,一年四季总有玩的;很开心,很快乐;不知外边的世界,只乐于眼前的一切;即使冬天冷,屋里仅靠火炕取暖,睡觉时直接躺在炕席上,但丝毫不觉苦;有时玩到小半夜,回家能吃到妈妈留的一个烧土豆,就感到无比的满足了。 那时的人生在我心里是喜乐的,是香甜的,是无忧无虑的;无疲劳,无愁烦,丝毫无查父母的唉声叹气,丝毫无视家里的粮食快没了,好像天地间压根就没有愁字;也许是因父母和姐姐都娇惯我吧! 同村的小伙伴们好多不如我;王福建家是山东人,母亲是疯子,家徒四壁,两个很小的妹妹冬天无衣穿,满屋都是蜘蛛网,锅台上脏兮兮的,一条破棉被直接放在土炕上,更让作呕的事,福建的疯妈时常在屋里大便,满屋的恶臭味;李秀国一家都傻乎乎的,谁都耍笑;魏铁柱没妈,经常挨父亲的打;我家虽很穷,但人很全,卫生也算好。 那时的车家屯,约五十几户人家,有二十多户是光棍,郭大瘸子,刘四虎子,于二百五,程瘸子等,都是些老实的庄稼人,无思想,无目标,无创造性,唯一能做的,就是每天按队长的分配,下田劳作。 那时的全屯有两个大共性,一是全穷,二是吃得都一样;最穷的一年,大家干到年终决算时,每个工日回找队里5分钱,就是说,全年支出大于收入,干的不如不干的,因不干免去了每日5分钱的亏损。 而穷却没能夺走我的快乐,不仅我,有些大人也不愁;不知为什么,那时的人,真容易满足;王福建的父亲叫王希雨,是个山东大汉,家境那样还能乐呵呵的,一旦他去山河镇偷着卖点柴禾,(那年月是不许做小买卖的)喝了一点酒,回到屯时,站在街中间,逢人便笑哈哈的嚷着说:“我日他娘的,今天老子喝了小一斤。” 最让我难忘的是程瘸子,名叫程洪志,那时约50几岁;在我眼里,它是个干瘪的,老极了的老头,不足一米五,瘦瘦的刀削脸,眼睛瞎呼呼的,走路直栽愣,说话尖声尖气的,可人挺精明,据说满洲国时在城里饭店上过灶;这老头很喜欢孩子,尤其是男孩,大因他无儿无女吧!起初,我很怕他,每逢走进我时,就以为他要扑我,吓的撒腿就跑,他也不出声,就是笑。 某年盛夏的一天,我正在家里午睡,突觉有一只手在捅我,睁眼一看是老程头;他笑眯眯的看着我,手里拎着一个小筐,装满甜瓜和李子;立时把我乐坏了,做梦都没想到,这老头拿这些好吃的,我情不自禁的叫了声老程叔,迅即的抢过那筐来。 自那以后,我不怕他了,还时常光顾他家,尤其爱吃他炖的土豆片,就像我后来吃的红烧肉那样香。 每年冬天,村里人都要到东山去砍柴;老程叔也每天吃完早饭拉着爬犁,踩着积雪一拐一拐的奔向东山,傍晚才回来,虽然拉的柴没别人多,可他的力,要付出多人好几倍;有时我为了报答他给我好吃的,去东门外小桥的那边接他,他乐得直喘粗气,用潮乎乎直冒热汽的大手摸我的头。 有一回,连续两天没见他出大门,家里烟囱也不冒烟,我好奇怪的钻过杖子到他窗下,只听里边呻吟,我急忙跑回家叫父母,他们紧忙到老程叔家看望,原来老程叔病好几天了,两天没起炕,屋里的水都冻结了,满屋是白霜,我家和邻舍照顾程叔多日,他才能走出大门。 我十七岁外出做事,十九岁的冬天,听说老程叔死在屋里,三、四天才被邻居发现,我感伤,直到现在回想起来还感伤,心里很涩;不只是这位老人的坚强,还是老屯人在困境面前的乐观,时常感动着我,激励着我。 转眼自己已年过半百了,日子由穷到小富,房子由草屋到楼房,可优越的生活条件,并没使我比在年少时快乐,反添了诸多惆怅;不知为什么?想也想不明白,说也说不清楚,出了老屯想老屯,出了五常想五常,出了黑龙江想黑龙江,去了南方想北方,也许这就是乡情吧!也许这就是凡人不愿离世的原因吧!其实,我的真正家乡在天上,终归要回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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