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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大风雪寒潮紧急通知 | 2014-11-29 09:41:21 来源: 黑龙江日报 |
|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28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积极做好大风雪和寒潮天气防范应对工作。
《通知》全文如下:
各市(地)委和人民政府(行署),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
据省气象台预报,11月30日~12月3日我省将有一次强降雪、大风寒潮天气,降温幅度可达10℃~15℃。11月30日~12月1日,伊春、鹤岗、佳木斯、双鸭山、七台河、鸡西、牡丹江有大雪,局部地区有暴雪;大兴安岭东部、黑河、哈尔滨有中雪,其他地区有小雪。12月2日~3日,伊春北部、鹤岗、佳木斯、双鸭山东部有大雪;大兴安岭东部、黑河、伊春南部、双鸭山西部有中雪。雪后降温明显,将出现寒潮天气,最低气温大兴安岭地区可达-28℃~-32℃,黑河、伊春、鹤岗-24℃~-28℃,其他地区-17℃~-22℃。12月1日~3日全省大部分地区将伴有5~6级西北风,阵风可达7级。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就做好大风雪和寒潮天气的防范应对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大风雪和寒潮天气过程。根据省气象台的预报,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保民生、保运输、保运行放在突出位置,密切跟踪天气变化趋势,落实各项备灾工作,适时启动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及相关应急响应。
二、确保城乡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各地要以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减轻对群众生活的影响为重点,千方百计保证供电、供暖、供气、供菜和交通安全畅通。要组织加强供暖、供水设备检修与维护,一旦发生管道冻裂等故障情况,及时进行抢修;要加强粮、油、肉、蛋、莱、奶等市场供应监测,及时掌握产供销存情况,采取多种措施积极组织货源,保障大风雪和寒潮天气情况下群众的正常生活需要。受灾地区的民政部门要及时调集棉衣被、帐篷及食品、饮用水等,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生活,确保不受冻、不挨饿。
三、全面落实交通安全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各地要协调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等部门进一步加强配合,发挥多种运输方式的互补作用,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发布运输预警,以及道路交通管制信息,加大运力配置和旅客疏导,组织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协调公安、交警部门科学疏导车辆,组织做好堵塞路段的应急处置工作,千方百计保障高速公路、主要国道和省道的安全畅通。
四、积极做好扫雪除冰组织工作。各地要组织安排足够力量,做好扫雪除冰工作,特别要做好校舍、卫生院、敬老院、候车室、体育馆等公共建筑、简易屋棚及大跨度轻质结构房屋积雪清除工作。要组织帮助农牧户落实防寒保温,及时清除温室大棚、禽畜栏舍积雪。要积极准备和使用融雪融冰技术,确保重要设施的运转。
五、加强值守应急工作。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密切跟踪灾害发生过程,确保通信联络畅通;一旦出现灾情要立即报告,重大情况要向省政府报告;涉及跨部门、跨行业领域的灾害过程,要互相通报情况。
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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