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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小商贩说句话!大家都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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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5-5 17:15: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div style="LINE-HEIGHT: 2; MARGIN-TOP: 10px; TEXT-INDENT: 30px; MIN-HEIGHT: 200px; WORD-WRAP: break-word; FONT-SIZE: 12pt; WORD-BREAK: break-all;"><p><font color="#1556b8" size="4">真正的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就应该不收钱,小商小贩有时是给城市带来一些不便之处,但这只是一个方面,总体上来说还是积极的,既方便群众,又有利于社会稳定。</font></p><p><font color="#1556b8" size="4">干这些小买卖的都不容易,有些甚至是没办法的办法,没文化、没钱、没能力,只有这样简单的能做,很多这样的人都是社会的底层,你得让这些人生活吧!得让他们吃饭吧!不干这些,再跨一步就可能是去犯罪,自食其力、不偷不抢,挣得是干干净净的钱,没给政府、社会添麻烦,有什么不好的呢?</font></p><p><font color="#1556b8" size="4">在外国,小商小贩也是有的,人家没有一棍打死,这是人的基本生存权,怎能剥夺呢!当然不是随便经营的,也是要有合理的规划,既要让他们有生存的空间,也要符合城市的需要,但是根本看不见城管和商贩间的冲突。</font></p><p><font color="#1556b8" size="4">这么说不是要否定城管的工作,既然做这份工作,就要真的做好,大市场那里占道经营那么严重,这么多年都管不了,这才是需要认真想想的问题。</font></p><p><font color="#1556b8" size="4">对待弱势群体,多谢体谅、少些怒目相斥,这会为你们赢得很多尊重和理解。像他们这样辛辛苦苦地挣钱,我们坐机关的有谁能做得了呢,我们真的应该理解挣钱的不容易,既然这样,他们还是凭借自己的辛勤劳动养家糊口,我们作为国家工作人员,也不能看着他们风餐露宿吧!</font></p><p><font color="#1556b8" size="4">相互理解才是最大的尊重!!</font></p></div>
沙发
客人  发表于 2012-5-5 18:23:09
收钱是应该的,按照国家规定任何个人和单位占用城市道路都应该交纳占道费,城管机关是执行机关,没有减免的权利!就是因为要和谐,就是因为要让这部分人在既能有指定经营场所又尽可能不影响城市秩序的情况下才指定地点,指定时间,指定义务的进行商贩疏导,再说说大市场的占道行为,大市场及周遍商户作为我市农贸,生活的经营场所在服务五常市民20多年来已经形成固有的经营模式,比如市场外的农贸商店就特征性很强的卖大棚膜等农民必须用品,而经营这些物品的室内经营空间根本就不够,多界市领导也都现场考察调研过,这是事实。所以在利民的情况下,允许商户占用部分道路进行经营无可厚非。即便所谓的大城市,也都因农贸市场的特性所放宽政策,相信在市领导的带领下随着城市品位的提高,设施的完备,以后这洋的现象会有更好的解决方式。再说这些商贩是随便经营还是偷抢,这你和城管说不着,如果法律法规或者决策层说不用管,城管自然就不管了,否则城管就是渎职。至于这些商户和小贩是生活所迫还是真的很穷我只能这么告诉你,经常有小贩嘲笑管理人员没有自己收入多,这么说吧,为了减少你的不知所谓的感慨,我可以带着你一起执法,让你了解一下,他们的生活到底怎么样,到底谁穷。最后说一句,城管不是为了自己的部门利益在管理城市,城管都是财政开支,城市环境,城市公共秩序是大家的,法律的制定就是为了满足大多人的利益,所谓的基本生存权也必须建立在合法守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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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8 11:46:46 | 只看该作者
<p>你说的只是按照城管的职责来说,我没说城管错,只是我认为这些小贩不容易,他们是随便经营还是偷抢,是和城管说不着,你的意思就是说,只要城管按章作为,就不管小贩们的死活了?</p><p>你说小贩嘲笑城管没有自己收入多,那城管为何不干小贩呢?小贩就算是富,那也是自己凭劳动挣的,干干净净,问心无愧!</p><p>既然你把话题引向城管,那就说说吧!我也接触过城管,在肯定工作的前提下,也有很多不足,面对社会负面多于正面的看法,我觉得城管应该反思,不能见到说自己不好就急于反驳,甚至埋怨,还是有做的不到位的,甚至做的有些偏颇之处,具体我不说了,这不是做攻击的话题。</p><p>城市的环境、城市的公共秩序是大家的,说的一点没错,我没有城管那么娴熟的业务知识,不能妄自揣测,我只想问一句,五常现在的城市环境,城市公共秩序,是大家想要的吗?是你想要的吗?你能满足现状吗?要是你说现在你很满意我也不意外,只能说你很容易满足!</p><p>再回到说收取管理费吧!什么事情不要总看着别人怎么做,每个城市的现状也不一样,不能用统一的标准来衡量。国家的规定也会因地域不同效果也不尽相同。收费要是能更好的管理,不是一收了之,又有谁会说三道四呢!你说利民原则,我真的很想详细听听你的这个原则。开发商占道搞基建的比比皆是,这可是极大地“不利民”啊!拉残土的弄的道路上都是,我都心疼那些起早扫街的人。生存是人的最基本的,可能你都觉得做小商小贩有些丢脸、辛苦,要不既不丢脸、又不辛苦、还挣得多你早就去干了,可能我比你还要早去。我没说不干小贩就一定去犯罪,只是用这种可能性做一个假设,我没说一定会,但你不能保证这种情况不会发生吧!</p><p>我们有城市管理者,这是好事,也是必要的,但目前为止城市管理仍是一个在探讨中前进的论题,北京这种大城市都没有很好的管理模式,都是在摸索中前进,你说你就能管好五常了?</p><p>管理,两个字,管不言而喻就是执法,还有一个“理”字呢!你不能不讲“理”吧!理我的理解就是理顺,梳理。既要“管”还要“理”。从工作上讲,你们“管”到了,至于“理”,恕我眼拙,看的不是很清切!</p><p>我们都是执法者,我个人愚见认为我们做事是有问题的,如果你不承认,那就说我好了!再管上我们都是“倾尽其能”,方法、套路都很多,我们出发点很少、甚至极少以相对人的角度来看问题,虽然我们“执”的是“法”,但很多时候“输”的是“理”,不可避免造成矛盾升级、增加执法难度,有时甚至会演变成社会问题,影响我们政府和部门的形象,这也是最近一些年执法环境恶化的集中体现。</p><p>我知道我说的你肯定会反感,我说的不是城管的问题,是社会的问题,核心是弱势群体的生存环境问题。只从字面上理解难免偏颇,也就很理解你的“冲动”了!还有,我来告诉你,百姓的生存权和我国的法律是不冲突的,那是写进宪法的,如果真的冲突也是哪一部法规和宪法冲突!哪个优先?你懂得的。</p><p>我的见解只是一面之词,可能有不当之处,我也是在学习中不断成长的,但在我的成长中,我把对我的褒贬都是看做对我的关心的爱护,还请大家指正!!</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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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8 11:48:42 | 只看该作者
我还要说明,我对城管不是带有有色眼镜的,医疗家属楼拆除铁栅栏等举动我都做了积极的评价!我们要学会对事不对人,客观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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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  发表于 2012-5-8 14:50:32
我所说的,都是你针对提出的问题和概念,过多的我不想争辩,因为我们都不是决策者,但我也没你说的什么[冲动],我只是尽我所知并用真诚的概念来回复发贴者的所指。原贴的内容已经说的很明白,先就你跟贴的回复你,城管按章做责就不理会商贩的死活?你从哪来的概念??如果不理会还规划早市规划便民摊位做什么?这些原贴已经回答了。那不按章做事就理会商贩死活了?小贩富与不富我们不羡慕,更希望他们在富裕的同时能够换一种合法的经营方式,就算继续做小贩也别随便占用行车道,人行道,广场,绿地。即便批准的便民摊位也能做到守规守责守时,别把你经营的垃圾废料影响环境,尽量别带着煤气罐到校园周遍做那些既影响环境又不卫生还危害公共安全又影响交通的事。你说城管怎么不去做小贩,那你说你是执法的怎么不去做你的行为相对人?按照你的逻辑,走私赚钱,海关执法人员是不是都要去走私?你所说的干干净净就是牺牲我们的城市道路城市环境城市秩序城市文明吗?别说法律法规不允许,就连广大市民也不允许,你知道城管每天要接到的商贩占道,影响通行,堵店面门口,噪音扰民等等的举报有多少吗?这些人又代表了谁?你是不是能做通这些市民的工作?解决这些问题?你是不是还认为这些商贩赚钱的方式干干净净理直气壮??就是要考虑商贩的生活问题又要结合市民的环境需要城管作了大量的工作,尽管有人还是不理解,发出不同的声音,但能赢得大部分市民认可和领导的评价,城管的辛勤就没有白费。&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回应贴子不是你所谓的反驳,针对你提出你总不能不让人说话吧?要不你把你原发贴的题目修改一下,我就可以按照你的意思不回贴,不参与讨论了,也就不反驳了对吗?五常的现状不是我想要的,不知道你从哪来得这个概念,相反我们一直在努力在摸索,听领导说今年有可能启动数字城管监控工程,相信到时会更好的服务市民。请你看看到底是谁比较激动,言辞激烈,甚至扣帽子,下定论?你说不能向别的城市看,现状不一样,我原来也没说是向哪个城市看或模仿哪个城市啊?只是就提出的问题表明在很多城市都面临着或尽相同的问题,我们一直在摸索学习更好的解决方式,利民的原则说的很明白了,所有利民的批准摊位和占道行为都在收取占道费用的同时规范占道时间占道地点占道位置,像早市我们的同志每天凌晨2点多就起来规范开市和散市,大市场的农膜农具都有季节限制的。不能因为你一句话我们这些同志都白做工作了,说的再多你也只能代表你自己。如果我们同志两天不出勤你再看看什么情况?再来发表感叹吧。五常搞基建就不利民?你哪个单位的执法人员,你还是把这个问题直接转给姚书记好了,帽子太大,城管戴不了。这几年工地搞基建遗落残土现象城管下了很大力气,也给城管出了很多难题,我们严管严罚,很多时候在无法确定的情况下,我们自己清理的时候也很多啊。去年建设局规定各工地出口修水泥面在出工地时就要把车泥冲洗干净,经过这样的综合管制,多个部门齐手抓这个现象得到了很好的解决。再者我从没说过职责小贩丢脸啊什么的?你刚才不还质问我怎么不去做小贩吗?你这都从哪来的概念?你的臆断吗?你这些指责从哪来?就你这样的素质你能是个怎么样的执法者?别人真诚的回复你的话语到你那就添油加醋,把根本没有的按照你的想法直接给下了结论合适吗?小贩不干了是不是去犯罪?我还是这样的回答,我管不着,所以我无法保证,就像你要一名计生执法者再执行了对相对人的处罚后还要保证被处罚人不要去开黑车一样,或许你能吧?北京城管也是在探索中前进,我什么时候说我管好五常了?我哪句话说的?这都哪来的?就因为我回复了你的帖子?别说北京城管了,就是北京司法机关做的再好,你也不能要求它年年的治安和刑事案件不发生啊?你说的我不反感,真反感就懒的回复了,毕竟我就是一名最基层的执法人员,我所说的代表不了我的集体。只不过看了你的帖子题目也进来说说我最真实的感受,我比较赞同你后面说的有些问题是社会矛盾层面的。法规,领导要你管,你管不好不行,群众不理解,你处理不当又不行,说白了,谁都不愿意被不理解,谁都赚的是工资,我们和相对人也都没有仇恨,说了这么多其实真的是真心话,感觉该表达的也表达了,以后你再说什么我也不回贴了,这个贴我再也不会看,因为我不想和你争论无休,你愿意接着怎么给我扣帽子你就接着扣吧,只要对的起自己的岗位自己的良心对得起论坛给的平台就好,我告诉过你生存权也要基与合法守法的基础,最后我再教教你吧,回去好好学习,看看宪法第三十三条[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就你这法律水准真不知道是哪个单位的执法人员。再不懂就问问律师吧。还有你不妨把你的执法部门说出来,让大家也来学习和探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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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8 18:43:19 | 只看该作者
中国是一个农民居多的国家,别的不想说,周四还要和城管喝酒,大排档就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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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  发表于 2012-5-8 21:10:30
小商贩的叫卖影响正常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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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9 10:26:17 | 只看该作者
<p>说问题而已,大家都看得明白,如果真的像你所说,我不配执法,那只能说我思维“浅薄”。</p><p>我无非是想说明一件事情,你可以有不同意见,这也和我是哪个单位的没有关系,我这个人胆子小,你这样说我很“害怕”,再者说,我这小小单位和你比不了,身单力薄的,不值一提!</p><p>我就是替一部分人群说说话,您也没必要这样大动肝火,伤了身子不好啊!您别生气,明天我就去干小贩,归您管!您维护自己部门的形象无可厚非,我说的不是你们部门的事情,再说一遍,我说的是小贩们这一群体,涉及到你们的,也有不涉及的,你想管也管不了那么多。这群人一不偷、二不抢挣点钱我觉得值得我去尊敬,毕竟他们没给社会带去太多麻烦,要不这么多人干嘛去?你们再厉害也不能都给解决就业吧!的确,这群人有很多是素质不太高,就像执法部门一样,有些执法部门不也是素质不高吗?您举的例子就是啊,我不就是其中之一吗!所以我要好好学习,争取能达到您的水平,要是不小心超过您了,我会觉得很荣幸!</p><p>国家的法律法规也是在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在不断改进的,今天你执行的法律,明天可能就会修改,这是因为在实践过程中有些是与实际不符的,有些甚至是相抵触的。像浙江“吴英案”,在我国司法界引起那么大的争议,现在国家就在温州试点实施金融新政了,对于你来说,现在你手里是法律的武器,不代表你做的就都是合理的,只能说合法,我同情那些弱势群体,我觉得我没错。这也不是你说我错了就错了的事。俗话说公道自在人心!</p><p>我真的不想和你说什么了,我们的思考方式不一样,就像过日子,我首先考虑的是吃饱,然后才是穿的问题,我不会只顾漂亮饿肚子的,再说一遍,我们只是就事情讨论,不想有人身的攻击,你好自为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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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9 10:39:48 | 只看该作者
<p>我说我做过小商贩你信吗?我敢说你没做过,你体会不到那份艰辛的。这部分人素质不高,有些做法的确给我们这个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但这只是一个方面,看问题也不能只盯一个方面看吧,还要看到积极的一面。不要只看到别人说你就不自在,想想那些人的艰辛,替他们想想,也不用你做什么,他们都会很感谢你的!</p><p>我再强调一遍,我不是否定城管,也不是说你们一无是处,只是我觉得他们挣点钱不容易,你们大家大业也不在乎点钱,不受也无妨,法律规定可以收管理费,但也没规定一定非得收吧!</p><p>我也执法,但我从来都不敢“趾高气扬”,因为我知道我做的不够好,群众还有不满意的,不是我不想,因为我也想你们一样有难处。就是因为这样,我才从心底里同情他们,我说的同情不是放纵他们,违法的事情还是要坚决打击,这和人性执法是两回事,就像有位干部说的“你是为党说话还是为百姓说话”,这是认知问题,本身就是错误的认知。</p><p>我同情弱势群体不代表我枉法,如果同情心也算不配执法的话,那我真的觉得自己“不配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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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9 12:07:45 | 只看该作者
<p>每个行业都有难处,所以不能以偏概全。</p>[em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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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客人  发表于 2012-5-9 13:05:54
随着经济的发展今后将逐步改革放宽工商经营管理,如不再经营范围登记,<strong>经营场所不再受限制,不审查注册资本缴付额,不年检等。探讨</strong>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一表登记、三证合一”的登记制度。个体户可以不办执照在家经营。至于城管就更没有权利把马路卖给商贩做经营场所。取消各种乱收费。这几年城管成了社会热门新闻。由于没有城管法,致使是一些城管执法没有边。无法无天。城管就像歪脖子树上结裂枣。特别是动迁工作,多地逼人自焚,上访,还有私建乱建管理罚款等,成了人民群众与政府抗争的祸水,成了了老百姓与政府关系紧张的导火索。经常见诸各类媒体新闻的是城管野蛮执法,暴力执法,犯罪执法,不是经常把商贩货给抢了就是把人给打了当然也有许多被正当防卫者给伤害的,其实他们并没有法。哪有执法部门不是出于相关业务培训呢,如警校,法官,检察官学校,城管就安排些关系上的并没有多少文化素质和法律专业知识的青年人去对那些社会底层和乱象进行执法,要不违法就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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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客人  发表于 2012-5-9 13:13:43
人们往往一遇外国侵占领土领海拿不回来,就首先想着城管这帮人,希望他们能派上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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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客人  发表于 2012-5-9 18:54:25
今后各种执法部门管理部门,都要改革现行制度和做法。既然都是财政列支,就没有必要滥收费。为了经济发展,为了民生,连税收都要不断减轻。乱执法的根源就是滥收费。试想没有乱罚款乱收费,一些部门人员哪有那多积极性与业户对抗。有谁能保证收费罚款会统一标准,一视同仁,人人平等。又怎样能保证不出腐败,不出问题。就城管而言根本无法。都是地方的土管理。即不是依法设立的行政机关,不具有执法主体资格,何来执法权。甚至人员大部都不是公务员,有的连事业编都没有,就像交通协管哪来执法权。平时打着政府招牌以令顺民,一旦发生纠纷,酿成诉讼,城管的执法资格大打折扣不时遭社会和律师质疑。。。。你说你是城管执法部门,城管法在哪呢。。。。相应的问题都有行政司法部门。如工商,质量,公安,环保,卫生,司法或者街道等。说你是综合执法,还要那些行政司法干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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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客人  发表于 2012-5-18 16:52:21
小商小贩可以有,规范化管理就行了。关键在于管理者的规划管理,比如成立市场等营业场所,规范销售行为,打击假冒伪劣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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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客人  发表于 2012-5-31 14:58:11
我就想说一句话:与民争利是可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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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客人  发表于 2012-6-1 23:45:40
楼主和城管都别争了,你俩谁能代表百姓还是谁能代表政府?还是比较佩服城管的勇气和表达,起码楼主问的回答了,有根据。楼主法律知识确实不怎么样,你俩最好都拿着根据去找市委市政府理论好象比较能说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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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客人  发表于 2013-1-16 21:03:32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邮票</i>在2012-5-9 10:39:48的发言:</b><br/><p>我说我做过小商贩你信吗?我敢说你没做过,你体会不到那份艰辛的。这部分人素质不高,有些做法的确给我们这个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但这只是一个方面,看问题也不能只盯一个方面看吧,还要看到积极的一面。不要只看到别人说你就不自在,想想那些人的艰辛,替他们想想,也不用你做什么,他们都会很感谢你的!</p><p>我再强调一遍,我不是否定城管,也不是说你们一无是处,只是我觉得他们挣点钱不容易,你们大家大业也不在乎点钱,不受也无妨,法律规定可以收管理费,但也没规定一定非得收吧!</p><p>我也执法,但我从来都不敢“趾高气扬”,因为我知道我做的不够好,群众还有不满意的,不是我不想,因为我也想你们一样有难处。就是因为这样,我才从心底里同情他们,我说的同情不是放纵他们,违法的事情还是要坚决打击,这和人性执法是两回事,就像有位干部说的“你是为党说话还是为百姓说话”,这是认知问题,本身就是错误的认知。</p><p>我同情弱势群体不代表我枉法,如果同情心也算不配执法的话,那我真的觉得自己“不配了”</p></div><p>你是小贩子啊?怎么混上执法人员了?教教大家,让五常的小贩都能变执法人员,这样社会和谐多了,你个小贩子出身怪不得这么说!</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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